校友中心簡介
本中心以聯絡校友情誼,協助校友學術研究,促進校友產學合作,增進本校教學研究、校務發展及宏揚母校校訓「誠樸精勤」之精神為宗旨。
【沿革】
民國84年5月11日第十八次校務會議延議會議決通過「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設置辦法草案」。
民國84年9月1日,本校成立「校友聯絡中心籌備處」
民國85年1月5日經教育部台(85)高(一)字第85500227號函核准「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設置辦法」,正式成立「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聯絡中心」,屬校級行政單位。
民國101年4月經教育部臺高字第1010076122號函核准「國立中興大學組織規程」第五條修正案,將原「校友聯絡中心」之名稱改為「校友中心」,並分設服務及聯絡兩組,自101年2月1日生效。
民國108年12月20日 經第87次校務會議決議將校友中心整併納入秘書室,自109年2月1日起實施。
民國112年10月20日 經第102次校務會議決議將校友中心恢復一級單位,經教育部臺高(一)字第1120110654號函核准「國立中興大學組織規程」,將「校友中心」恢復校級行政單位,並分設服務及聯絡兩組,自112年11月16日生效。
【業務執掌】
一、服務組:
(一)校友資料之維護與更新。
(二)辦理傑出校友表揚工作。
(三)協助校友學術研究及引薦校友與母校之建教合作。
(四)辦理校友證之核發及其他行政與服務工作。
(五)建立捐款檔案與運用事項。
(六)校務基金捐贈工作之企劃與執行事項。
(七)承辦本校捐贈業務。
(八)其他校友服務事項。
二、聯絡組:
(一)推動成立或加強系、所校友會、地區性校友會。
(二)與國內外各地區校友會之聯絡工作並協助其會務之推展。
(三)出版校友通訊刊物。
(四)辦理校友返校及各項聯誼活動。並協助校友申請住宿、會議場所之服務事項。
(五)籌建及管理校友會館,及捐贈其他功能建物與設備。
(六)其他校友聯絡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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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台中市402南區興大路145號 行政大樓5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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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機號碼04-22854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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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號碼04-228402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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